香港文匯報訊 有消息指,大陸和台灣兩岸即將簽定貨幣清算機制,開啟台灣銀行業辦理人民幣業務的里程碑。路透社引述消息人士指出,兩岸央行上周已就貨幣清算機制達成共識,擬以簽署備忘錄(MOU)形式建立機制,初步納入清算範圍為「貿易及投資的結算與支付」,企業可約定以人民幣或台幣計價。
報道引述消息人士指,中國人民銀行將直接授權中國銀行(3988)台北分行為人民幣清算行,該行將成為中銀香港(2388)和中銀澳門分行後海外的第三個人民幣清算行。新台幣清算行部分,因台灣銀行業者角逐激烈,台灣「央行」尚未最後確認。消息人士還指出,在貿易及投資結算與支付之外的其他業務,文本中將以「依雙方規定可承作的業務」等文字表述給予空間,待後續的確認。此外,此前台灣人民幣現鈔經由台灣銀行、兆豐銀行兩家代理行與中銀香港結算的安排,在清算機制建立後,將採雙軌制,保留現鈔清算的另一管道。而跨境貿易部分結算則採用新的清算機制。
生效時間料在8月江陳會後
路透引述熟悉兩岸談判內容的官員稱,在兩岸央行對機制內容達成共識後,目前進入待兩岸最高層官員核可階段,只要兩岸政府最終同意,備忘錄將比照此前兩岸簽署三個金融合作備忘錄的形式,由專人送至對岸再交換文件簽署,隨即生效。時間估計可能在8月江陳會後。
人行對上述消息未予置評,而中國銀行一位官員表示,該行一直在爭取在台的清算資格,但迄今未有收到通知。
兩岸金融合作邁上新台階
台灣與大陸在2009年底簽署銀行業、保險業及證券及期貨業等金融三備忘錄,當時簽署落款以「台灣方面/金融監督管理機構代表/陳沖」及「大陸方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代表/劉明康」等體例簽署。知情人士指出,此次貨幣清算機制的簽署也仿照金融三備忘錄,將以「台灣方面」及「大陸方面」等措辭,由台灣「央行」總裁彭淮南及人民銀行行長周小川簽署。
兩岸貨幣清算機制簽署進入最後階段有跡可循。中共中央台辦主任王毅在29日兩岸經貿文化論壇酒會上致辭指出,「兩岸貨幣清算機制即將啟動,這將使兩岸金融合作邁上新的台階。」稱貨幣清算機制已列為兩岸下一步要做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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