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涂若奔)中電(0002)昨日宣布,再度委任羅范椒芬出任獨立非執行董事,每年享有董事袍金40萬元;同時再度擔任董事會轄下的審核委員會及可持續發展委員會委員,袍金分別為22.50萬元及5.50萬元,任期均由2012年8月1日開始生效。
羅范椒芬曾於2011年8月17日首度出任中電董事,並於2012年4月20日辭職,以全職出任第四屆候任行政長官辦公室主管,有關任命已於2012年6月30日結束。目前她持有1.68萬股中電股份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