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 廣東東莞市1日起停收所有流動人員的治安聯防費。而此前,東莞已停收企業治安聯防費。這意味著,在東莞施行19年的治安聯防費終於全部被取消。此舉將惠及所有外來人員,包括港澳及外籍人士。按2011年該項收費徵收金額測算,預計將可減輕流動人員負擔約6億元(人民幣,下同)。
據中新社報道,統計數字顯示,2011年,東莞全市徵收治安聯防費(包括企業和個人治安聯防費)共計約1.85億元人民幣。
據悉,流動人員治安聯防費主要是針對外來務工人員的收費。據稱,該項收費主要用於群眾治安聯防組織及其成員的活動經費、經濟報酬和治安聯防隊員死傷殘的治療費、生活補助和撫恤經費。
惠及港澳及外籍人士
東莞的外企數量達兩萬多家,取消治安聯防費被惠及所有外來人員,包括港澳及外籍人士。
據了解,治安聯防費是2003年起經廣東省人民政府同意徵收的。所有外來人員,包括港澳及外籍人士人人都要交,每人每月2.5元。企業徵費則約數百元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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