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大圖片
■警務處處長曾偉雄表示,在警員身上安裝微型鏡頭並非針對遊行活動。 香港文匯報記者郭兆東 攝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郭兆東)全新警員隨身錄影裝置將於今年內進行試驗。警務處處長曾偉雄表示,將研究在警員身上安裝微型鏡頭,協助執法期間的搜證及調查工作,被錄影對象亦會得悉警員行為,當中不存在秘密錄影,有關錄像在指定用途後將隨之銷毀。他重申,隨身錄影裝置並非針對遊行活動,只針對任何破壞社會及危害公眾安全的違法行為。
錄影會通知 保市民私隱
警務處處長曾偉雄昨日出席公開活動後稱,警方計劃今年內在機動部隊及一般警員身上,安裝隨身錄影裝置及進行試驗,並定出使用守則。他稱,考慮到保障市民的私隱,所有被錄影的對象會知道被警員錄影,而隨身裝置與警方現行手提式攝錄機的不同之處,只在於裝置的大小,所有錄像會按照現行程序作指定用途,其後會被全數銷毀,市民大可安心。
每套成本數千 助搜證調查
曾偉雄指出,希望能藉此協助警員在執法期間進行搜證工作,及在執法後以錄影方便調查工作的進行。他稱,每套隨身錄影裝置的成本只需數千元,而且現階段未有計劃在每位警員身上皆安裝鏡頭,故毋須擔心成本高昂的問題;再者,若前期的調查工夫稍有不妥,後期的跟進工作成本,將會較安裝錄影裝置更高。
「事實勝於雄辯」,曾偉雄強調在警員身上安裝鏡頭對雙方皆有好處,可以防止出現對雙方不公道的情況,及對了解事件真相有絕對幫助。他重申,安裝鏡頭既不是監控市民,亦不為針對遊行活動,而是希望能藉此打擊任何有機會破壞社會,及危害公眾安全的違法行為,而有關的行為的定義是根據本港法例所定出,與警權沒有關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