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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受關注的湖南永州「上訪媽媽」唐慧獲釋。圖為唐慧接受採訪。新華社
香港文匯報訊 (記者 王穎 長沙報道) 備受關注的湖南永州「上訪媽媽」唐慧獲釋。湖南永州11歲女童遭強姦和被迫賣淫,女童母親唐慧不服法院判刑多次上訪被判勞動教養。這一事件經網絡迅速傳播,成為內地公眾關注的焦點。昨日,湖南省勞動教養管理委員會表示,唐慧的女兒身心受到嚴重傷害,需要特殊監護,因此決定撤銷對唐慧勞教的決定。
昨日上午,唐慧在位於株洲市的湖南省白馬�q勞教所接到了自己被釋放的通知。
送女遠走他鄉 籲嚴懲瀆職者
走出勞教所的大門,唐慧拒絕了永州方面派出的工作人員接她回家的要求,而是選擇隨律師去長沙跟丈夫會合。她告訴媒體,她要把女兒送到離家很遠的地方,以免勾起女兒的傷心回憶,而她自己下一步還要維權,並表示「那些瀆職人員應該得到懲處」。
今年8月2日,永州市勞動教養管理委員會以唐慧擾亂社會秩序為理由決定對其勞動教養一年六個月。唐慧不服勞動教養決定,於8月7日向湖南省勞動教養管理委員會提出了書面複議申請。湖南省勞動教養管理委員會經審查決定受理,並依法啟動了複議程序。
昨日,湖南省勞動教養管理委員會辦公室對外宣佈,唐慧的勞動教養決定經複議被依法撤銷。湖南省勞動教養管理委員會認為,鑒於唐慧的女兒尚未成年且身心受到嚴重傷害,需要特殊監護等情況,對唐慧依法進行訓誡、教育更為適宜,可以不予勞動教養,決定撤銷永州市勞動教養管理委員會對唐慧的勞教決定。
湖南省有關部門認為,唐慧在其女兒被強姦和強迫賣淫一案審理期間,為指控永州公安機關民警包庇犯罪嫌疑人、要求判處7名被告人全部死刑、賠償184萬元等目的,多次到法院、省市有關單位和公共場所,嚴重擾亂國家機關和社會正常秩序,其違法事實有證人證言、工作人員記錄、視頻資料、現場照片等證據證實,應依法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警涉包庇疑犯 政法委調查
此外,唐慧反映的關於永州市公安局警察包庇犯罪嫌疑人等問題,湖南省委政法委組織的聯合調查組正在進行調查。
「永州11歲幼女被迫賣淫案」發生於2006年,其母親唐慧不滿法院只判處7名被告中的2人死刑,多次上訪。本月初,唐慧被永州市公安局以其在上訪過程中有「嚴重擾亂社會秩序」行為為由,處以勞教一年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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