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趙一存、李茜婷 北京報道)薄谷開來被合肥市中級法院判處死刑,緩期2年執行。從犯張曉軍被判處有期徒刑9年。內地多位知名專家在接受本報訪問時均表示,這是業內人士普遍認同並早已預料到的結果,薄谷開來被判「死緩」其實也是死刑的一種,只是執行方式不同,判決公正,合情合理。但未來會否減刑或保外就醫,則要根據她個人的表現以及身體狀況而定。不過,專家認為,張曉軍判刑過輕,「至少應該判15年」。
知名刑法專家、中國政法大學刑事司法學院刑法學研究所主任曲新久表示,被害人尼爾.伍德曾發郵件威脅殺害薄谷開來兒子薄某某,從這個角度講,被害人需要承擔一定責任。也正因此,被告一般不會判處死刑立即執行。他指出,無論這個威脅是否真的會施行或者僅僅是恐嚇,被害人做過這樣的表示,就一定要承擔責任。「如果確定真的要施行,那麼薄谷開來承擔的責任會更少。」
檢舉他人有功 依法可減刑
曲新久介紹,目前在中國,死刑一般包括兩種,即死刑立即執行和死刑並緩期2年執行(死緩)。根據最高院於2011年5月發佈的2010年年度工作報告,最高院在審理死刑覆核案件時,不是必須判處死刑立即執行的,均判處死刑緩期2年執行。他表示,薄谷開來被判死緩是大多數刑法學專家預料之內的。
另有輿論認為,薄谷開來可能在服刑不久會被減刑或保外就醫,對此,曲新久表示,這無法從法律上作出判斷,「只能說有可能」,但要根據她個人的表現以及身體情況來看。
中國刑事問題研究專家、律師謝通祥亦對本報表示,對薄谷開來的量刑公正、合理,可從四個方面來解讀:第一,她在犯案之後檢舉了其他人的違法違紀行為,有立功表現;第二,她患有精神障礙,這方面亦有相關的鑒定書;第三,被害人曾威脅殺害其子;第四,她當庭積極認罪、悔罪的態度較好。
謝通祥進一步解釋稱,據他了解,在案件開始調查、審理之初,薄谷開來為求活命曾檢舉一些官員的違法違紀行為。經查證,她所檢舉的人、事均屬事實,在中國的法律層面,檢舉他人並查證屬實的,被檢舉人構成了犯罪,檢舉人則屬立功。有立功表現的被告在刑罰上應予以減刑。
從犯判刑九年 專家稱太輕
另外,針對從犯張曉軍的量刑,謝通祥則認為,判刑過輕。他指出,雖然張曉軍是從犯,但他全程參與了殺人過程,根據中國刑法第232條規定,如果造成故意殺人罪,最少也要判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據此,「張曉軍最低也要判處15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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