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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涂若奔)洪良國際(0946)昨日舉行特別股東大會,審議通過向合資格股東以每股2.06元回購股份的決議案。據公司披露,議案初步獲超過99%的股東投票贊成,將會有高達10.3億元資金可供股份購回計劃之用,款項足夠用作購回所有決定接納購回要約的合資格股東股份。
洪良國際2009年底在港上市,僅3個月後就因招股書涉及虛假或誤導資料,被證監會勒令停牌。至2010年8月,洪良正式發通告承認招股書內容不可靠,更破天荒表示決定賠償投資者,成為本港首開先河向股東「回水」的上市公司。
另外,證監會又以民事途徑向洪良追討逾9億元款項,以賠償小投資者,之後雙方達成協議,洪良宣布以2010年3月30日停牌前收市價每股2.06元回購股份。若以當年招股價每股2.15元計,小股東未計手續費每手蝕約90元。若有小股東曾於2010年以每股2.63元的最高價「高追」,則每手最高蝕約57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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