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 去年12月中國漁船「魯文漁」號船長程大偉涉嫌刺死韓國海警案,韓國首爾高等法院明日進行二審第三次開庭。
據中國之聲報道,今年4月,韓國仁川地方法院曾經一審判處程大偉30年監禁,並處罰款2,000萬韓圜。但當時控辯雙方都提出了上訴,因此才有了此後二審的數次開庭。一直全程為程大偉辯護的中國律師胡獻旁將再次啟程前往韓國為開庭做準備。
胡獻旁律師認為,從我們了解的情況來看,這次開庭不可能當庭宣判,我們認為我們證據很充分,很有道理,而且韓國法院用它的「專屬經濟區法」來做審判也是違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