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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配居台將不需「保證人」


http://paper.wenweipo.com   [2012-09-07]     我要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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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台大陸配偶抗議歧視。網上圖片

 香港文匯報訊  據台灣《旺報》報道,大陸配偶權益保障再有重大進展。據台灣方面有關官員表示,長期困擾大陸配偶在台居留身份轉換的「保證人」制度,相關單位正研議取消。

 也就是說,未來只有赴台觀光或短期停留的大陸民眾仍須有「保證人」作保;在台依親居留、長期居留或定居的陸配,將不再受制於「保證人」約束。新制最快年底前上路。

現制度箝制陸配生活權益

 根據台灣有關規定,陸配依法向有關單位申請在台依親居留、長期居留或定居時,必須由台灣配偶或在台設有戶籍的二親等內親屬作保。另外,陸配涉及居留身份轉換時,也須由「保證人」作保,負責陸配在台生活。

 台灣「中華兩岸婚姻協調促進會」會長鍾錦明5日表示,現行制度至少有兩大缺點。首先,部分台灣配偶將出面為陸配作保,視為箝制陸配在台生活的工具,只要「主觀上」不願配合擔任「保證人」,就能影響陸配身份轉換的程序;這種現象時常出現在家暴頻傳或夫妻感情不睦的家庭,造成陸配身心飽受煎熬。

 其次,依現行規定,「保證人」必須負責「被保證人」(陸配)在台生活,當「被保證人」有依法須強制出境情事,應協助有關機關將「被保證人」強制出境,並負擔強制出境所需費用。但相關規定並未附加罰則或強制執行措施,致使「權責不符」現象頻生,令「保證人」制度徒具形式意義。

「陸委會」初步同意取消

 有關官員指出,主管機關近期邀集相關單位開會研商,基本已確定朝取消「保證人」制度方向努力,「這部分也取得兩岸事務主管機關『陸委會』初步同意」,新制最快年底前上路。未來只有短期赴台觀光或停留的大陸人士須有「保證人」作保,長期在台居留的陸配將不再受「保證人」約束。

 鍾錦明表示,陸配社團呼籲當局取消不合理的「保證人」制度已經有2到3年,直到最近才聽到修訂法規的聲音,但是晚到總比不到好﹔伴隨兩岸交流日增,兩岸婚姻件數持續成長,但近年來向促進會投訴不合理現狀的陸配越來越多,現在終於看到一線曙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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