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杜法祖)八鄉鄉委會一名資深秘書因破產陷財困,無法維持奢華生活,於2006年至去年10月期間,16次擅用會方印章及冒主席簽名提款,虧空八鄉鄉委會及「祖堂」同益堂共達92萬元,最後更潛逃大陸,至本年4月回港被捕。他昨於法院承認4項盜竊罪,判囚22個月。
59歲被告張錦麟,任職八鄉鄉委會秘書兼同益堂的司庫長達19年,負責預備財務報告,管理帳目,並保管鄉委會的支票簿及印章。
法官鮑理賢責備被告在法庭頒令其破產後,仍不可思議地續任鄉委會要職,管理帳目,後來更干犯本案,嚴重違反誠信,故必須判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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