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杜法祖)今年2月初警方掃黃時發現中環蘭桂坊一間樓上按摩店提供賣淫服務,約40歲店舖女負責人劉佩君向2名「放蛇」警員開價,表示可以提供手淫服務,她早前承認管理無牌按摩院罪,及被裁定管理賣淫場所罪成。辯方求情時稱,被告是位單親媽媽,獨力撫養10歲幼女,最近還要辦理公屋「上樓」手續,望法官不要判處即時監禁。裁判官稱為讓她有機會改過自新,昨輕判200小時社會服務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