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 據《新民晚報》報道:經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批准,新修訂的《漢語拼音正詞法基本規則》將於今年10月1日起實施。《規則》明確規定,姓名必須姓在前、名在後,複姓連寫,姓和名的首字母大寫,雙姓兩個字的首字母都大寫,但人名與職務合寫時,職務不得大寫。
隨著國際交流的愈發頻繁,中國的人名地名會越來越多地以漢語拼音的形式出現在各種場合及名片、文書內。然而,常見的情況是,中國人名地名的拼寫相當隨意,存在大小寫錯誤、音節連接錯誤,甚至姓與名顛倒等不規範問題,需要一個全國統一規則,不能因無序標注造成混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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