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23日電 記者從陝西省公安部門了解到,延安市公安局將「8.26」特大交通事故定性為「危險物品肇事案」,已將罐車駕駛員兼押運員閃某、張某刑拘。加上此前被刑拘的客車所屬公司8名嫌疑人,目前此次交通事故已有10人被刑拘。
8月26日凌晨,河南省孟州市第一汽車運輸有限公司「豫HD6962」解放牌新大威罐車,從榆林能化有限公司裝載甲醇運往山東。上包茂高速公路安塞段行駛約200米處被呼運集團三分公司「蒙AK1475」宇通大客車追尾,該客車載39人。事故造成甲醇泄漏,導致客車起火,客車司乘人員36人死亡,3人受傷。
初步偵查顯示,「8.26」特大交通事故中,罐車的駕駛員兼押運員閃某、張某從匝道違法駛入高速公路後,在高速公路上低速行駛,導致發生事故。同時,在事發後,罐車駕駛員沒有立即向公安機關報警和所屬單位報告,沒有採取必要的救援措施。河南省孟州市汽車運輸有限責任公司駕駛員兼押運員張某、閃某的行為涉嫌危險物品肇事罪。9月20日,張某、閃某因涉嫌危險物品肇事罪被安塞縣公安局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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