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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趙一存 北京報道)歷史上的琉球國,位於中國大陸東方(台灣島的東北方)、日本九州島西南方的大海中,為一群島。同古代日本一樣,關於其國的最早的文字記載見於中國古史。《隋書》中即有《琉求傳》。中國隋朝時(581-617),該國始被稱為琉虯。查中國典籍,虯是龍的一種。以琉球群島散佈在大洋中的狀態而言,謂之琉虯,實在非常形象。但古代中國都將龍作為華夏帝王的象徵,史官寫史亦多有忌諱,故《隋書》將其改為同音的「琉求」。此後,《元史》又寫作「琉求」。
使用中國年號達500年
到明代洪武五年(1372),明太祖朱元璋派使臣楊載攜帶詔書出使琉球,詔書中稱其為琉球。從此乃成為正式名稱。可見,連琉球國的國名也是中國取的。據琉球國史及各種史料記載,自洪武十六年(1383)起,歷代琉球王都向中國皇帝請求冊封,正式確定君臣關係。這種關係延續了整整五個世紀,即使是日本慶長十四年(1609)發生日本薩摩藩(今鹿兒島縣)島津氏入侵琉球,琉球國在受到薩摩制約的情況下,也始終未變。
從明洪武五年(1372)以後,琉球王國一直使用中國的年號,奉行中國正朔。(直至清光緒五年(1879),日本強行「廢琉置縣」為止)琉球王國的官方文書、外交條約、正史等,都是用漢文寫的。連它的國都首里城的宮殿,都不是坐北朝南,而是面向西方,充分表示其歸慕中國之意。琉球還配合中國抗倭,《明史》就有記載,如嘉靖三十六年(1557),「先是,倭寇自浙江敗還,抵琉球境。
十九世紀被日強行侵佔
日本明治維新後,迅速走上對外侵略擴張的軍國主義道路,亦開始對琉球進行侵略擴張。1879年,日本不顧國際公法,不顧琉球國臣民的意願,加快吞併琉球。此後,琉球王國拚死反抗,發出血淚抗議,並曾秘密派官員赴天津謁見李鴻章,請求中國「盡逐日兵出境」。清政府也據理與日本力爭過,但終究未能派兵援助琉球。最後,「自為一國」的琉球還是被日本強行侵佔。
1945年日本戰敗,根據其《無條件投降書》、《開羅宣言》和《波茨坦公告》退出一切非法佔領之領土,琉球則被美國接管。1971年美國把琉球連同釣魚島的管理權轉給日本。因無力推翻美國的決定,琉球數萬人齊集在中心廣場號哭,發誓要趕走日本侵略者。2006年3月4日,琉球曾舉行全民公決,75%的民眾投票要求獨立,恢復與中國的自主往來。剩下的25%因屬日本血統,雖不要求獨立,卻也贊成自治。由此可見,日本之於琉球毫無合法性可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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