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杜法祖)被控清洗7億元黑錢的英冠球會伯明翰班主楊家誠,遭疑是其母親及妻子入稟,爭奪山頂白加道31號B的獨立屋業權,2人稱與楊早有協議,楊只擁有物業四分一業權,其餘四分三屬於她們,但前年11月楊擅自將物業抵押,2人現要求法庭確認她們的業權,及向楊追討有待評估的損失。
指楊擅自抵押申按貸
原訴人翁秀梅及王麗飛,答辯人是楊家誠及他名下的誠廣投資有限公司。入稟狀指,楊於2005年透過誠廣投資購入物業,原訴人則於2009年與楊達成協議,同意王擁物業的一半業權,另一半則由楊及翁均分。
資料顯示,涉案物業於前年11月抵押予永亨銀行以申請按揭貸款,由於楊未有歸還5千萬元欠款,高等法院今年6月已頒下收樓令,但楊不服提出上訴,其母親及妻子亦要求加入訴訟,故法庭今年7月將收樓令暫緩執行。因此估計本案2名原訴人就是楊的母親及妻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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