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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文匯報訊 (記者 杜法祖) 前民主黨成員兼屯門友愛南區議員蔣月蘭,涉串同助理於2008年詐騙屯門區議會13.6萬元。蔣否認2項詐騙及1項串謀詐騙罪,案件昨於屯門裁判法院開審。早前已認罪的男助理林立,以控方證人身份出庭頂證蔣,稱幫她簽了2次文件便拒絕再簽,並告誡對方「再簽,我同你都無得選,有咩事我同你都入芝麻灣!」
控罪指蔣月蘭(55歲),於2008年5月30日及6月6日期間,詐騙屯門區議會4萬元營運開支;另蔣再被指於同年9月某日,串謀林立(73歲),聲稱林獲聘用而詐騙屯門區議會。
控方開案陳詞指,蔣任職屯門友愛南區議員至去年12月31日,於案發期間2度提交申請表,申領2008年1月至2月的營運開支津貼,並獲批核。
指蔣要求幫簽「人工紙」
早前認罪的助理林立供稱,他經朋友介紹而認識蔣,其後在2008年9月正式任民主黨的社區主任。蔣於2007年決定參選區議員,林將向朋友借的4.8萬元交給蔣作選舉經費,然當日落選後,蔣並沒有交回任何款項,只對他表示款項會留在辦事處作營運用途。其後在2008年替何俊仁助選前後,林指蔣2次著他簽了共18份文件,文件包含一份林的僱用合約及多張薪金收據。林表示簽署時並沒細心留意文件內容,蔣向他表示要求幫忙簽「人工紙」,因辦事處欠缺營運經費。事後林覺得不妥,與朋友商量後,拒絕再幫蔣簽「人工紙」。聆訊今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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