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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志強 香港工商專聯會會長 資深時事評論員
有議員在宣誓時故意不讀「共和國」及「特別行政區」字句,實際上是拒絕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這涉嫌作假誓,違反《宣誓及聲明條例》。有關議員堅持他已讀出全部誓詞,這是侮辱全港市民的基本判斷力,引起廣大公眾和社會輿論不滿。在香港,作假誓是刑事罪行,普通市民尚且如此,更何況立法會是香港的立法機構,議員拒絕宣誓或玩忽宣誓,是帶頭踐踏法制,直接損害宣誓作為一種法律行為的嚴肅性和誠信度。因此,立法會須對不按規定宣誓的議員作出處理和譴責,以激濁揚清維護法治尊嚴。
今屆立法會70名議員於10月10日正式宣誓就職。不過,在這個向全港市民莊嚴承諾自己會克盡己職的場合,多名反對派議員「玩洁v,有人在誓詞中「加鹽添醋」,有人在宣誓未有簽署誓約就轉身離開,有人以咳嗽聲帶過誓詞中「共和國」和「特別行政區」等字眼,有人沒有在誓詞上簽署。由於《議事規則》定明,未有遵守《宣誓及聲明條例》讀出誓詞者,不得參與立法會會議及表決。立法會議員宣誓不守規矩的歪風絕不可長,立法會須對不按規定宣誓的議員作出處理和譴責。
普通市民不可作假誓 更何況尊貴議員
有議員在宣誓時故意不讀「共和國」及「特別行政區」字句,實際上是拒絕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這是赤裸裸作假誓,其真實意思是要打倒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政府,不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這並非是「在宣誓時沒有將所有誓詞讀出,部分可能是未有清楚讀出」那麼簡單,而是涉嫌發假誓。根據《議事規則》以及《宣誓及聲明條例》,這已經涉嫌違反法例。如果有關議員不願意重新宣誓的話,按規定他「必須離任」。基於維護香港法治的角度,立法會絕不應姑息,應當果斷採取行動。
在香港,一個人發假誓(Perjury)是一種刑事罪行,根據香港法例第二百章《刑事罪行條例》第三十一條,發假誓罪成者最高可被判監禁7年,而根據同一條例的第七十五條,意圖使用虛假文書,提供虛假證明,最高可被判入獄14年。在香港,作假誓是刑事罪行,普通市民尚且如此,更何況是肩負立法責任的立法會議員?立法會是香港的立法機構,議員發假誓是帶頭踐踏法制,直接損害宣誓作為一種法律行為的嚴肅性和誠信度,對社會產生極壞的影響。
議員作出弄虛作假的極壞示範
例如「單非」孕婦來港分娩需按照以往的規定,先取得預約分娩確認書,但在申請確認書前,孕婦與其港人丈夫則應提供相關的證明及作宣誓。有關文件包括:香港結婚證明書或由內地公證處證明的內地婚姻證明書、港人丈夫的身份證正本、證明兩人婚姻關係真確性的宣誓書,以及已簽署授權有關部門在必要時向內地查核其夫妻身份的授權書。而凡發假誓及提供虛假證明者,均屬犯上刑事罪行,最高刑罰分別為判監7年及14年。議員帶頭發假誓,可能對例如「單非」孕婦來港分娩的證明及作宣誓,作出弄虛作假的極壞示範。
假結婚在香港亦屬刑事罪行。香港跨境假結婚的案例近年來不斷增多,特區政府入境處發言人不久前表示,從6年前成立專項小組到今年6月,已檢控超過1200名跨境假結婚涉案人士。去年12月,香港入境處成功瓦解了一個跨境假結婚集團,拘捕19名年齡介乎23歲至65歲的港人。在其中一名骨幹的住所,檢獲大批香港身份證、回鄉卡、出生證及相關副本等,牽涉逾70名港人。以前,香港跨境假結婚多數發生在「港男」和地女之間,但由於香港政府嚴打,現在已形成「港女配地男」的新趨勢。以前明目張膽登在報紙上的廣告,也轉移到了網路論壇上。議員帶頭發假誓,或對跨境假結婚起推波助瀾的負面影響。
對社會誠信也會產生極壞的影響
議員涉嫌帶頭發假誓,對社會誠信也會產生極壞的影響。議員帶頭發假誓,對青年對憲法和法律保持堅定的信仰和忠誠、對成人宣誓、證人說真話、對醫生行為規範,乃至對小孩子向父母發誓改正錯誤,無疑都會產生不良影響。
在流傳至今的古代法典中,幾乎都有關於宣誓的規定。《漢謨拉比法典》第二百四十九條規定:「倘自然民租牛,而牛為神所擊而死,則租牛之人應對神宣誓,免其責任。」《摩奴法典》第八卷第一百零一條規定:「在沒有證人的案件中,法官不能徹底了解真理在訴訟兩造中哪一造時,可利用宣誓取得認識。」
在2,000多年前的古希臘,雅典就盛行宣誓活動。年滿18歲的青年必須舉行成人宣誓,對憲法和法律保持堅定的信仰和忠誠。如果公民抽籤獲選陪審員一職,要在神的面前起誓,在投票表決前還要有「做合乎正義的投票」的鄭重表示。古希臘人認為,宣誓必須由三個要素構成:首先,它必須是一種講真話的莊嚴的許諾或宣告;其次,這種許諾必須是向那些能夠對許諾有保證的神做出的;最後,宣誓者必須信仰超自然力的存在,相信做了偽證後會受到神的懲罰。
誓言不能拿來當把戲
在法律領域,西方司法體系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就是要求證人面對《聖經》發誓他的證詞是誠實的。證人到法庭做證時要手托聖經或握拳舉臂,面對法庭宣誓。這就是西方普遍實行的證人宣誓制度,其目的就是要讓證人說真話。
在醫學領域,幾乎所有醫學院學生,入學的第一課是學習希波克拉底誓言,而且要求正式宣誓。該誓言寫於2400年之前,它確定了醫生對待病人、對社會的責任及醫生行為規範。
在一個誠信社會,一個人宣誓時,他是作為一個講真話、守誠信的人說話的。西方人的誠實守信是來自於《聖經》思想;中國人講「人無信不立」,「人而無信不知其可」,「約信曰誓」(《禮記.曲禮》)。信是誓言的基礎。反過來說,由於誓言的性質,誓言一出,宣誓者也就被放在遵守誓言還是背棄誓言的是否「守信」的檢驗中了。
宣誓通常有承諾的事情、宣誓的目的、違誓的懲罰後果。有時也可缺少後兩項。如希波克拉底誓言中,宣誓的內容有敬師如父母、為病家謀幸福、不做各種害人及惡劣行為等,違誓的懲罰後果是「天地鬼神共殛之」。部分議員的宣誓已淪為口是心非的鬧劇、做秀的表演。儘管如此,宣誓的性質並不因為部分議員「玩洁v而改變,誓言是不能拿來當把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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