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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文森)「DR醫學美容集團」事故已進入刑事調查階段,有前員工聲稱集團推銷手法避重就輕,為取得生意,疑不惜隱瞞治療風險。據悉,有負責推銷的員工沒有接受相關培訓,對療程細節一竅不通,被規定推銷時需強調療程可作保健,更疑誘使顧客簽訂免責聲明,當中更未有列明有關療程是醫療行為。
「DR醫學美容集團」事故導致4名女顧客出現敗血病,繼早前有其中一名46歲婦人不治,現時仍有兩人情況嚴重需留醫深切治療部,另有1人情況穩定。
集團多次以「現時正進行調查,不方便透露」作回應,令有關療程的推銷過程頓成謎團;但近日有集團前員工聲稱DR集團推銷療程手法避重就輕,懷疑隱瞞當中風險。
任職多年未受培訓
其中一名前員工聲稱,雖然已在DR集團任職「美容顧問」多年,但實際上卻只是銷售員一名,被規定每人每月需達到20萬元至40萬元的生意額才算達標,並同時按交易宗數抽佣計算薪金。他稱,工作多年來從未有接受過正式培訓,更遑論是否了解療程內提及的培植及幹細胞知識,然而為了「做得成」生意,在推銷期間強調有關療程可作保健。
瞞風險誘客簽免責
該名前員工更聲稱,為取得生意,疑不惜向顧客隱瞞接受療程所需承擔的風險,並涉誘使顧客簽署沒有寫明有關療程屬醫療行為的免責聲明,一旦發生意外,公司亦毋須負責。
該員工續稱,雖然部分顧客會要求先直接諮詢負責醫生,才決定是否接受療程,但有近90%顧客都是在付款後,才首次與主治醫生會面,並開始接受療程,即使心有猶豫亦為時已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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