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大圖片
■10月31日,解放軍309醫院,丈夫田新丙和妻子蘇丹在病房走廊裡聊天。網上圖片
32歲的蘇丹面對倫理委員會的審查時,哭著說:「因為我愛他。」她想給剛剛復婚的丈夫田新丙捐肝。今年6月,蘇丹和39歲田新丙離婚,但兩個月後,田新丙被查出肝硬化中晚期,需進行肝移植。經過倫理委員會兩輪嚴格的審查後,10月31日,蘇丹在北京解放軍309醫院,捐出了590多克肝臟,為田新丙帶來生命希望。
蘇丹和田新丙從戀愛到結婚相伴近10年,直到今年6月,「我們對公司的規劃產生了分歧,大吵一架後,話頂話就離了。」離婚後,兩人暫時仍同住,為合開的公司繼續奮鬥。「離婚其實很衝動,等兩個人平靜下來後,應該會復婚。只是,這場疾病加快了復婚的腳步。」
從醫生那裡,蘇丹得知,肝源緊缺,僅解放軍309醫院就有10名患者在等待肝源,可是田新丙等不起。
前妻幾度勸說堅持捐肝
蘇丹跟田新丙說要捐肝時,田新丙以為是玩笑。蘇丹卻很認真。她拉著田新丙去醫院,找醫生諮詢。但田新丙拒絕了。「捐肝畢竟有一定風險,發生意外的話,我自己沒治好,她也傷了身體,女兒還那麼小。」蘇丹卻甘心冒這個險。
背著田新丙,蘇丹自己去醫院做了體檢。她拿著體檢報告對田新丙說,「我符合捐獻條件,只要復婚就行。」「就算只有兩三成的希望,她也要陪我來闖一下。我真的很感動。」被勸說了兩個星期後,田新丙最終接受了蘇丹的提議。
兩度倫理審查終通過
器官移植,需要通過倫理委員會的審核。根據要求,只有配偶、直系親屬、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或養父母養子女、繼父母繼子女等,才能成為活體肝供者。8月份,兩人很快辦理了復婚。其實,田新丙的大姐也曾想為弟弟捐肝,但由於年齡和身體原因,最終作罷。
主持倫理委員會的全軍器官移植研究所所長石炳毅介紹,活體捐肝手術,比活體捐腎手術風險更大,國內外都曾出現過嚴重併發症導致供者死亡的案例,所以倫理審查很嚴格。在第二輪審查時,蘇丹一句「因為我愛他」感動了在場的專家,在綜合評估多方因素後最終全票通過。石炳毅說,活體捐肝的案例,大多是父輩和子輩之間比較多,夫妻之間的非常少。
31日上午8時,蘇丹被推進手術室。田新丙躺在病床上,目送著妻子離開。田新丙告訴醫生,如果手術中出現意外,一定要先保住他的妻子。23時20分許,田新丙的移植手術結束。蘇丹還需要半年左右的時間,肝臟才能慢慢長回來,術後防止併發症的出現非常關鍵。■《新京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