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 已經83歲的李婆婆怎麼也想不到,為了將自己和兒子攆出門,40多歲的女兒把家裡的電都斷了。李婆婆是重慶九龍坡人,和兒子張斌住在石坪橋一套80多平方米的房子裡。
偷辦房產證 與母兄打官司
2000年左右,李婆婆的老家拆遷,安置方案有兩種,各別是補償現金和補償房子。李婆婆和兒子張斌選擇了現金補償。考慮到他們沒有房屋居住的實際困難,村委會還是另外補償一套房子給母子倆。只是因為「已經對兩人補償了現金」,村委會要求房子不能再寫母子倆的名字。經商量,由張斌出資4萬餘元,女兒張春梅最終領到了安置房。此後,這套房子也一直由李婆婆和張斌居住。隨著房價上漲,李婆婆住的房由4萬元漲到約48萬元,張春梅心態也有了變化。2009年,她瞞著母親和哥哥,在房管所辦理了寫有自己名字的房產證。
今年開始,張春梅就多次要求母親和哥哥搬家。李婆婆已經83歲高齡,張斌40多歲,至今在吃低保。8月,張春梅找人將房子裡的電也斷了。在社區警務室調解時,張春梅邊哭邊指責母親:「你以前太偏心,什麼都向著哥哥!」就在前幾天,女兒將母親和哥哥告上了法庭,要求法院裁決。
10月31日,李婆婆家裡的用電已經恢復,「但是搭的是鄰居的線。」(文中人物係化名) ■《重慶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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