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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中全會審議通過開除薄熙來(左)及劉志軍黨籍。 中新社
據香港中通社4日電 中共十七屆七中全會審議通過中紀委關於薄熙來嚴重違紀問題、關於劉志軍嚴重違紀問題的審查報告,確認中央政治局今年分別作出的給予薄熙來、劉志軍開除黨籍的處分。
9月28日,中共中央政治局會議審議並通過中共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關於薄熙來嚴重違紀案的審查報告》,決定給予薄熙來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對其涉嫌犯罪問題及犯罪問題線索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劉志軍在2011年2月12日因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調查,被免去鐵道部黨組書記職務。2012年5月28日,被開除黨籍。
外電報道說,中共十八大即將召開,薄熙來、劉志軍被確認開除黨籍,被認為是為審訊二人所必須經過的黨內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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