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鄭治祖)反對派立法會議員頻頻阻撓特區政府施政,行政會議非官守成員張志剛撰文批評。「人民力量」議員黃毓民在昨日立法會大會上就借提出質詢之機,點名批評張志剛「說三道四」,要求政府解釋。政務司司長林鄭月娥在會議時強調,行會成員和所有香港市民一樣,享有發表個人意見的權利,只要不違反行會保密制和集體負責制的原則,政府會尊重以至鼓勵他們對社會課題發表意見。
黃毓民昨日在立法會大會點名質疑張志剛,在報章專欄發表批評反對派文章,「最離譜是公開質疑『學民思潮』成員(反對推行德育及國民教育科)有陰謀」,要求特首交代有關言論是否代表政府立場。
保密制下有言論自由
林鄭月娥在會上代表特首辦回應時表示,行會非官守成員和所有市民一樣,有發表個人意見的權利,只要不違反行會的保密制和集體負責制原則,當局會尊重他們各自的言論自由,故沒有設立監察行會成員言論的機制,又強調他們都是政府的智囊及顧問,是對香港有承擔、具才能和富經驗的人士,在社會上擔當了不同的職分和責任,而特首在競選綱領清楚表明,期盼行會成員積極參與施政工作,為他出謀獻策,故「可能有個別成員的曝光率不比我低,正是政府鼓勵他們可以課題發表意見的結果」,政府亦樂見各成員不違反行會原則下表達自己的觀感。
工黨主席李卓人隨即稱,任行會成員「好過癮」,既可以推銷政府政策,同時又可以公開發表言論「抹黑、鬧人」,導致社會無從分辨他們何時才是代表政府立場,「完全是黑箱作業」。公民黨黨魁梁家傑更聲言,行會成員言論不受監察,即等同他們可以「為所欲為」。
信大眾有能力辨是非
林鄭月娥在回應時強調,香港是公平公開崇尚自由的社會,相信大眾有能力明辨是非,加上有傳媒監督及法律規限,絕不能為所欲為。雖然政府內部未有監察機制,但倘個別成員違反原則,行政長官會決定如何處理,包括可視乎情況採取適當行動,包括勸喻、警告、公開譴責、免除成員的職務或採取法律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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