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鄭治祖)《蘋果日報》昨日報道稱,香港善導會正副總幹事外訪頻頻,是「豪花公帑」。善導會昨日發表聲明,強調該會所有支出或交流培訓的費用,均須事先向上級申請方可進行,按機構財務程序審核,並向有關單位交代,包括向社會福利署提交每年度進度報告。
費用支出經程序審核
而有外訪選用的機票及酒店,均屬經濟水平,並無所謂「豪花公帑月月出埠」之事。
善導會昨日在聲明中指,該會總幹事及副總幹事於2010年為準備2011年該會主辦的國際研討會,於4月出席由聯合國舉辦、在巴西舉的更生康復及預防犯罪國際會議,同年10月,在與內地相關機構商討有關國際研討會事宜時,獲北京一間社區矯正機構邀請,順道出席研討會發表演講,有關費用悉數由該組織支付。
聲明續指,善導會為一所接受公帑資助的機構,服務均須向政府交代,亦須面向公眾,而《蘋果日報》自9月開始監察該會活動,多次直接致電前線同工及跟蹤該會的會車,又指該會總幹事於10月底的3天內曾兩次回應該報的查詢,更主動邀請記者直接面談解釋。
是次訪問是聯同副總幹事、職會福利會正、副主席,1名區域經理及兩位前線同工進行,經接近個多小時就報道內容作出詳盡解釋,惟報道與事實仍有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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