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巴士司機昨日行車時突告失去知覺,在柴灣道先後撞上私家車、巴士和的士,造成3死56傷。事實上,巴士等職業司機行車時突告失去知覺釀成車禍,後果遠較其他交通意外嚴重。當局需汲取教訓,盡快檢討巴士司機驗身計劃的細節,進一步收緊司機申報健康狀況的要求;同時,應向司機加強宣傳,患有法例所列明疾病仍然駕駛屬違法行為,令司機知所警戒,勿害人害己。
職業司機長時間在狹窄的駕駛艙位工作,加上飲食不定時和缺乏運動,容易誘發各種突然失去知覺的病患。資料顯示,過去一年有20多名司機猝死。而因急性心肌梗塞入院,當中接近一成是職業司機。職業司機多數人有吸煙習慣、糖尿病及膽固醇超標等高危因素,這埋下了行車時突告失去知覺的隱患。今年8月26日,一輛龍運雙層巴士在荃灣衝上行人路,撞向一個商場的時裝店,造成5人受傷,司機報稱事發時一度失去知覺。今次事故離上次相類意外不足三個月,凸顯司機行車時突告失去知覺是嚴重車禍的肇因之一。
《道路交通(駕駛執照)規例》已列明,任何人士申請或續領駕駛執照時,須聲明自己是否患有規例所列明的疾病或身體傷殘,例如癲癇症、精神紊亂、高血壓或其他原因以致有可能突然昏倒等,署長可因應身體狀況,拒絕向申請人發出駕駛執照或拒絕續期。有關規定主要是依賴申請人誠實申報,雖然申報失實屬違法行為,但個別司機因謀生或輕視隱疾,可能未有主動申報,以致駕駛時突現身體不適、精神迷糊,釀成意外。
當局應汲取教訓,徹查事故成因,收緊職業司機身體檢查的要求和規定。職業司機即使每年體檢,都未必能發現身患隱疾。當局應加強對50歲以上職業司機的體檢,同時應加強宣傳,提高司機有關身體健康和駕駛安全的意識,確保司機在駕駛時保持良好身體和精神狀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