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鄭治祖)立法會司法及法律事務委員會將於本月27日舉行會議,討論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梁愛詩在一研討會上發表有關香港法官及法律制度言論引起爭議的事宜。律政司昨日向該委員會提交文件重申,司法獨立及法治是香港社會核心價值不可或缺的部分,兩者在1997年以來皆得到《基本法》保障,並在本地社會備受推崇,香港在這方面取得的成功,獲得國際社會普遍認同。而特區政府一貫非常重視所有關乎司法獨立及法治的事宜,亦致力維護這兩項重要原則。
普通法非一成不變
律政司同時在文件中,就最近其他關乎特區法律制度的討論,重申《基本法》訂明,香港原有法律制度及法律予以保留,根據《基本法》,香港特區保持作為普通法司法管轄區,並享有獨立的司法權和終審權,香港居民和其他人士的權利和自由,受到《基本法》和相關法例的保障。然而,普通法並非一成不變,而這亦是普通法的一項重要優點。
律政司又指,回歸以來,特區的法律及司法制度一直運作良好,並得到持續發展。在《基本法》的框架下,香港的法律,包括普通法和法例,一直與時並進,亦會持續向前發展,例如司法機構在2009年進行的民事司法制度改革,為法律制度帶來重大改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