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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2月4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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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院缺乏監管 不應將錯就錯


http://paper.wenweipo.com   [2012-12-04]     我要評論

食物及衛生局局長高永文昨日在立法會帳目委員會上解釋,部分醫院的地契在97年前續約時,因應順利過渡的原則,未有新增回饋市民的條款。事實上,當局早在1957年已經訂明,若以免地價或低地價批地予私家醫院,要加入提供廉價床和利潤投資在醫院的條款,當局在97土地續約時,未加入條款已經是錯,更不應將錯就錯,推諉到所謂「50年不變」上,而應盡快亡羊補牢,檢視私院批地條款,加以補充糾正,令市民享用應有的醫療資源。

當局為鼓勵私院發展,早年以免地價或低地價條件,批地予私院發展私人醫療服務,不過當局於1957年同時訂明條款,這些享受批地條款的私院,需提供廉價病床並把利潤投資在醫院發展上。然而審計報告上月發現有5間私院的地契沒有這些條款,高永文說,當時的醫院事務署因於97年前成立,根據中英聯合聲明的精神,土地續期至2047年,除有特別原因,否則未能加入條款。但是,「50年不變」是指中央對港基本制度和政策方針50年不變,並非指有關政府的具體工作和政策都不能糾正補充。

審計報告指出,政府並無嚴格監督和執行當年針對私院的有關條款,現時有私家醫院並未遵照批地條款興建長者活動中心和日間醫院;對私院一些嚴重違規的情況,當局多只發出警告或勸喻,亦鮮有對外披露嚴重醫療事故醫院的名稱及詳情。當局不應將錯就錯,把私院缺乏監管的弊端「習非成是」。

私院享受批地優惠發展私人醫療服務,部分以非牟利團體名義註冊的私院更受稅務條例豁免交稅,提供廉價病床是私院的應盡責任,然而現時私院即使設立廉價病床,市民亦常被私院以各種理由推搪,無法預約廉價病床,不能享用醫療資源之餘,這些廉價病床使用率亦偏低,反映醫療資源未盡其用的問題。當局應及早補救,盡快糾正存在已久的問題,檢視批地程序,補充惠民的續約條款,嚴格監管私院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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