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陳錦燕)同時規管商品和服務的《商品說明條例》執法指引,現正展開公眾諮詢。海關關長張雲正表示,執法指引概括表述多種不良營商情況,協助消費者及商戶理解何謂不良營商手法,以免墮入陷阱,規管將於明年第二季實施。
張雲正昨日出席一個電台節目時表示,執法重點是考慮商戶有否蓄意遺漏關鍵資料誤導消費者。他舉例指,如私人補習社推出名師補習課程,但學生上課時,名師從未現身,導師是另一個人,影響教導內容,則有可能構成虛假或誤導性說明。
新修訂條例 明年次季生效
他補充指,若導師採取視像教導方式,雖未有現身,但達到教學成果,則不屬違法,「導師所採取的教導方式未必影響學生選取該補習社的決定」。張雲正表示,消費者決定選用商戶服務時的考慮,是執法所關注項目。
張雲正又稱,新修訂條例加入民事遵從為本機制,違例商戶可透過簽署承諾書,承諾不再違規及採取補救行動,執法機構可考慮不循民事和刑事檢控。執法機關亦可在網上或其他媒體公布違例商戶資料,最終審批交律政司決定。他又指,新修訂不良營商手法條例將於明年第二季生效,當局亦會按市場趨勢及投訴性質適時引入新案例,提醒消費者免墮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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