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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志英建議當局對借貸產品推銷員設立發牌制度。 香港文匯報記者羅繼盛 攝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羅繼盛)面對租金高企、通脹持續,低收入人士生活困難,部分人以信用卡和貸款解燃眉之急,結果積下巨債。明愛向晴軒2010年至今年6月,共接獲3,279宗求助新個案,今年上半年新個案較去年同期上升53%,其中因入不敷支而欠債的求助者達49%。向晴軒建議當局對借貸產品推銷員設立發牌制度,銀行亦應在借貸廣告作出提示字句,並在月結單上簡單和清楚說明利息計算方法。
明愛向晴軒智慧理財及債務輔導服務數字顯示,求助者中,34%欠債人士月入只有5,000元以下,月入5,000元至10,000元者佔29%。49%求助者因為入不敷支而欠債,例如要應付租金、醫療等開支。40%求助者債務是私人貸款,欠信用卡有36%,借「循還錢」和二三線財務公司則各佔8%。
24%求助者有自殺念頭
欠債金額方面,欠10萬元至20萬元人士居多,佔30%。而欠5萬元至10萬元人士和20萬至30萬元人士分別有19%和17%。求助個案中,43%被建議申請破產;16%進行債務重組;各有14%與家人和銀行/財務公司商討。研究又發現,76%欠債人士有嚴重情緒困擾,更有24%求助者有自殺念頭、計劃及行動。
避免向親友借款遭白眼
任職清潔工的李太收入不高,多年凍薪,且出糧時間不定。她為應付每月5,000元屋租和家中日常開支,2003年開始用信用卡提取金錢消費,每月提取1,000元至3,000元,但每次只還最低還款額。她雖然知道借款須付利息,但從未了解利率確實在哪水平。她由於避免向親友借款時遭白眼,且信用卡提款方便,所以一直持續。直到2008年,發卡銀行通知她因為長期只還最低還款額,需要提高卡數利率,她才驚覺債務已累積至26萬元。
過往李太鮮向家人提及財政狀況,但面對巨額債務,不得不向家人坦白。她隨後向社福機構求助,初時經協助下,與銀行進行債務紓緩計劃,希望以每月較少金額但合理年期清還。她更多做一份清潔工還債。不過她由於工作勞損引致身體狀況欠佳,終在去年申請破產。現在她和家人在財政上都會商量一下,共同分擔開支。
倡月結單說明利息計法
向晴軒早前與10名社會人士組成「香港個人信貸問題關注小組」,小組建議當局向低入息人士提供破產費用減免,並對借貸產品推銷員設立發牌制度,打擊無牌中介組織從事非法借貸活動,並在借貸廣告註明「借貸前應留意還款能力及利息高低」。他們又稱,銀行可提供多種付款方式,如引入消費卡或易辦事(EPS)作免息分期,避免胡亂使用信用卡;財務月結單和貸款合約上亦應以圖表等方式,簡單和清楚說明利息及罰息計算方法和相關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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