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粵普寫作差異之語法篇
在普通話中,形容詞在多數情況下會被放在名詞後作謂語(敘述主角)。但在粵語,部分形容詞可放在名詞前作定語(名詞前面的修飾語)。如「多人唔緊要」應為「人多不要緊」;「好生意啦」應為「生意好啦」;「黃先生幾好人」應為「黃先生人很好」。
粵語比普通話更遵守「主謂賓」的句式,即「主語+謂語動詞+賓語」結構。某港生在作文寫到「食晒禷滿v,普通話應為「把這些飯吃完」。普通話習慣用「把」字連接賓語,然後再配動詞,如「佢食晒囓耵G」應為「他把那些水果都吃完了」。
另外,比較級句式也是常用句型。粵語的比較句型結構是「形容詞+比較標記+基準」,如「佢高過你」應為「他比你高」。除「過」、「比」有別外,粵普的語序安排也不同。
在普通話中,一般在表示存在或擁有甚麼東西的情況下,才用「有」;粵語則用「有」或「有……過」表示曾做某事,如「佢琴日有見到老師」,普通話應為「他昨天見過老師」。 ■資料提供:一環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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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和小題為編者所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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