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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方面的法律制度等列入全國人大立法規劃。 網上圖片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王添翼 北京報道)當前,如何以立法方式遏制腐敗備受關注。28日結束的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十次會議透露,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已建議有關部門抓緊研究綜合性反腐敗立法問題,擬將研究論證建立國家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方面的法律制度等列入立法規劃。
部分全國人大代表曾提出議案,建議專門制定反腐敗法,以推動反腐敗工作深入開展。對此,全國人大常委會表示,高度重視反腐倡廉的立法工作,將涉及反腐倡廉制度建設的修改刑法、刑事訴訟法、行政監察法、預算法、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制定行政收費管理法、行政強制法、企業國有資產法,以及研究論證建立國家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方面的法律制度等列入立法規劃和年度立法工作計劃。
事實上,早在1988年,全國人大就曾提出官員財產公示立法動議;1994年,全國人大常委會曾將《財產收入申報法》正式列入五年立法規劃,可直至今日,中國仍未出台相關法律、法規。關於官員財產的申報制度,每年兩會,都有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建議,應該盡快啟動官員財產的申報制度,但有關部門給予的答覆是目前正在積極研究,有些條件不太成熟。
中紀委:著手起草建議稿
十一屆全國人大代表韓德雲近期透露,他曾建議全國人大常委會將《官員財產申報(公開)法》納入下屆人大立法規劃。
今年7月,中紀委答覆韓德雲該建議時表示,今年有關部門已抓緊對公職人員財產申報國家立法進行研究論證工作:繼續關注國內部分地方實行申報的經驗做法;收集了國(境)內外關於申報制度的材料,對相關制度設計進行分析論證;組織有關部門就健全完善社會誠信體系和信息統計體系進行研究論證;結合中國實際,對申報制度進行研究論證,著手起草建議稿,並加快了起草進程。
十八大後,在中紀委書記王岐山主持召開的座談會上,亦有多名與會專家「面諫」官員財產收入公開問題。有分析認為,對於官員財產公開這一公認的反腐利器,民間期待盡快實施的呼聲空前高漲,隨著中央反腐力度的進一步加大以及各方面條件的逐步成熟,官員財產公示有望成為下一步反腐敗工作的突破口,甚至是未來五年至十年政治體制改革的一個著力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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