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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電信亦曾遭發改委反壟斷調查。資料圖片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海巖 北京報道)2008年8月內地頒布《反壟斷法》,加大反壟斷工作正式提上政府日程。中國反壟斷執法權力分落三家:國家發改委價格監督檢查與反壟斷局、商務部反壟斷局和國家工商總局反壟斷與反不正當競爭執法局。這三家機構的主要職責各有不同,其中國家發改委負責查處價格壟斷,商務部負責經營者集中行為的反壟斷審查即市場壟斷,國家工商總局則負責壟斷協議、濫用市場支配地位、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的反壟斷執法(價格壟斷協議除外)等方面工作。
2011年,發改委制定的《反價格壟斷規定》和《反價格壟斷行政執法程序規定》兩部配套規章正式實施,同時國家發改委價格監督檢查司更名為「價格監督檢查與反壟斷局」,增編20人,並新設兩個處專司反壟斷調查。北京、遼寧等多地價格主管部門也增加了編制,專項用於加強價格監督檢查和反壟斷。
已對20宗案件作出處罰
近4年多以來,國家發改委價格監督檢查與反壟斷局對49宗價格壟斷案件展開調查,對其中20宗案件作出行政處罰。這些案件涉及醫藥、造紙、液晶面板、水泥、保險等多個行業,被調查的既有國有企業、民營企業也有外資企業。2011年底,國家發改委對中國電信和聯通在寬帶接入市場存在價格壟斷行為,引起社會廣泛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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