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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各市推居民用戶階梯氣價暫無明確時間表。香港文匯報廣東傳真
——成本與售價聯動 若調整會先聽證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古寧 廣州報道)繼階梯電價、階梯水價後,廣東也將逐步推行階梯式氣價。廣東物價局日前正式出台《管道燃氣價格的管理辦法(試行)》,並於1日起實施。辦法規定,廣東將建立購氣成本與城市管道燃氣銷售價格聯動機制。而在條件成熟時,將探索對居民用戶推行階梯式氣價管理,但由各地市分別召開聽證會決定。
粵物價部門早在去年10月發佈辦法徵求意見稿,而此次出台的辦法規定,管道燃氣價格實行政府定價與政府指導價的管理形式。管道燃氣價格包括門站銷售價格、城市管道燃氣銷售價格和代輸價格。
辦法還規定,城市管道燃氣銷售價格根據用戶類型和購氣成本變化等區分調整,並建立購氣成本與城市管道燃氣銷售價格聯動機制,由各市、縣按有關規定組織定價聽證,並報廣東省價格主管部門備案。該辦法提出,為促進資源節約,在條件成熟時探索對居民用戶推行階梯式氣價管理。
此外,對門站銷售價格實行動態管理,當氣源價格波動超過8%且距離上次調價時間達到或超過6個月時,由省級價格主管部門根據有關規定制定和調整。
各市調整未明確
廣州目前使用的是深圳大鵬公司氣源,成本比較低。「西氣東送」後,廣州門站價格要高於現在價格。按相關規定,穗階梯氣價和聯動機制正在制定方案和計劃,氣價將根據氣量和成本來決定,如影響不大就不做調整,如影響大就要走程序調整。
深圳早在2008年12月起就實施階梯式氣價,因此暫時不會調價。東莞由於城市管道燃氣行業發展較遲,在氣源不同、管網不相通情況下制定了兩種不同價格。中山市物價部門負責人則表示,將就氣價舉行聽證但暫無細則。佛山市物價部門則稱,尚未確定是否聽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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