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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古寧 廣州報道)廣州已試行車輛通行費年票制度的17個地市今年將繼續試行。廣東省物價局日前會同廣東省交通運輸廳聯合覆函廣州、佛山、中山等地市,同意繼續試行車輛通行費年票制。不過在收費方面,除廣州、珠海、惠州、雲浮四個城市維持原價外,其餘13市今年起均降低車輛通行費年票收費標準,如清遠、茂名降價均在兩百元上下。其中,清遠小車年票從750元降到了500元,降幅達三分之一。
知情人士指,廣州年票標準已經11年未變,自2001年1月1日廣州開始徵收年票,收費標準就是980元/年。按照此次批覆,未來兩年也不會降價。這意味著廣州年票標準13年不變。
年票制是內地一些城市路橋撤銷收費站點後推出的一種收費模式。廣東是內地最早推行年票制的省份之一。由於存在爭議,年票制在不少城市仍處於試行狀態。廣東省物價部門每年審批一次,每次審批試行一年,而這一試就是十多年。有車主認為,把通行費平攤到每輛車上,年票制一刀切,缺乏科學性和公平性,並呼籲年票降價,甚至希望取消公路收費年票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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