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 (記者 張瀛戈 深圳報道) 為遏制不法野馬旅行社在深圳各大口岸亂要價送客過關,深圳市文體旅遊局近日出台新規定,從昨日起,旅行社必須在48小時前向有關部門提供旅客資料,才可組織遊客通關。並謹守「團出團入」。鑑於有投訴指內地領隊亦有可能參與強迫旅客消費的行為,新規定亦訂明旅行團必須要由有牌領隊帶隊到港,在完成帶隊後,需過48小時後才可再次帶隊,遏止有人1天帶多次零團費購物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