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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木喜(左)表示,事發當日被公司外借予港燈駕駛南丫2號,事前一無所知。郭兆東 攝
南丫島海難研訊再續,首次傳召南丫2號船長鄭木喜作證。本屬港九小輪員工的鄭木喜表示,事發當日才被借調到港燈駕駛船隻,其間不但未有在船上發現海上交通管制措施通告,連登船人士名單亦沒人告知。由於事發前尾隨南丫4號航行,故鄭亦目睹海泰號事發後駛離現場,未有協助尾部急速下沉的南丫4號。此外,海事處高級海事主任孫志強指出,處方未有強制要求所有乘客穿上救生衣,但期望船長能盡力勸喻乘客遵守。
船上無海管通告 未見登船者名單
南丫島撞船事故委員會昨日恢復研訊,首次傳召同屬港燈船隻的南丫2號船長鄭木喜作供。鄭木喜表示,本身是港九小輪公司員工,在事發當日被公司外借予港燈駕駛南丫2號,事前一無所知,包括登船人士的完整名單。他稱,當日在港燈位處南丫島上的船員室及南丫2號船內,均未有發現由海事處發出,列出煙花匯演資料的海上交通管制措施通告,故亦未有告知船上乘客有關救生衣的位置。
鄭木喜透露,在當晚8時許開船尾隨南丫4號航行,並保持約1,000米距離,但駛至石角咀燈塔位置對出時,卻突然從海事頻道中聽到南丫4號船長周志偉呼叫:「我被港九小輪船隻撞到!」鄭雖即時透過對講機呼叫南丫4號,但對方卻已無反應,船尾位置亦再無燈光,並在約1分鐘至2分鐘內迅速下沉,船頭向上;同時,在旁的海泰號則未有協助救援,向榕樹灣碼頭的方向駛離現場。他稱,事發後海面布滿南丫4號的乘客,故與船員將部分人士救起,其中有17人受傷。
海事處承認無邀港燈開會
海事處高級海事主任孫志強作供時表示,曾就有關煙花匯演與相關政府部門及船公司開會,惟港燈不屬公營船公司,故不在邀請之列,日後會檢討將港燈加入與會名單內;另當局現時要求所有乘客穿上救生衣的通告,並非屬強制執行,但海事處有權在檢查時向未有遵守通告內容的船隻發出指引,並禁止出海,冀有關的船長及船東能盡力勸喻乘客穿上救生衣,並在開船前告知有關的救生衣位置。
此外,研訊亦傳召當晚在附近船隻報警求助的市民胡兆倫作證,並同時播出999報案熱線的錄音內容。研訊今日繼續,料將傳召負責救援的紀律部隊人員作證。■香港文匯報記者 郭兆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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