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新疆阿勒泰的「吃螃蟹之舉」,到湖南瀏陽的「最徹底公開模式」,再到浙江慈溪、寧夏銀川的探索,這些試點地區官員財產申報公開制度並沒獲得持續效果。廣東省人民政府決策諮詢顧問委員會專家陳鴻宇表示,官員財產公開制度要真正破冰,從頂層設計的創新到立法循序推進,從政策環境改善到強力問責落實,都必須是領導帶頭。
自上而下 普世經驗
陳鴻宇首先指出,對中國來說,家庭財產公開應該是自上而下的,這是全世界的經驗,對於具有決策權的黨政領導幹部,應當首先公示家庭財產。像徐州賈汪區、新疆阿勒泰等地區,儘管都在試點財產公示,但只是讓科級幹部公示家庭財產,縣長和縣委書記不公示的話,這個家庭財產公示就會淪為走過場、做樣子,很難推行下去。
立法保障 完善監察
其次,陳鴻宇強調,「如何核查、問責」同樣重要。比如,應具體由哪些部門負責對公開財產進行核查?如何核查?一旦核查不實,對那些被隱瞞的財產,應如何定性,是視同「來源不明財產」還是「貪污受賄所得」?接下來,應如何啟動問責,怎樣問責?上述制度,都需建立並健全。
他建議,當前廣東應盡快通過立法層面推動財產公開制度固化下來,為官員「曬家產」提供法律依據和制度保障。
陳鴻宇總結說,「反腐需要標本兼治,財產公開是通過倒逼方式促使官員清正廉潔,要與其他監察手段共同運用、協同作戰,才能形成反腐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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