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員財產公示」話題在廣州市、廣東省「兩會」期間炒得沸沸揚揚,香港與廣東僅一水之隔,卻是全球最清廉的地區之一,在香港行政會議網站上人們可以輕易查到香港高級官員的個人財產情況。無論是從制度建立到工作實踐,香港經驗都值得廣東重視和借鑒。
廉政公署 強力肅貪
香港回歸之後,前行政局易名行政會議,協助行政長官進行公共決策。這個機構是香港特首的官方智囊,行政會議成員都需要利益申報。因此,他們的財產狀況可以在行政會議的網站上查到。
此外,香港還有主要官員問責制。這是香港回歸之後第五年推出的制度,要求政府機構的首長以合同方式聘任,他們必須為自己的過錯負政治責任,所有高級官員的財產申報是理所當然的。
許多研究表明,官員個人收入和投資等申報是反腐敗的重要措施。特別是在發展中國家和地區,這一項制度的落實尤為重要。
財產公示能得到落實,還需要強有力的執行機構。香港的廉政公署擁有獨立和廣泛的權力,只要政府的公務人員被舉報擁有的財富與其收入不符,官員就有可能進入公署的調查視野。如果官員最終無法解釋財產來源,就會被定罪。香港反腐的成功經驗表明,財產公示不能僅僅是公示了事,更重要的是要有強有力的政府執法機構可以擔當打擊腐敗的重任。
綜上所述,香港的經驗說明,光靠一項制度是不夠的。除了財產公示和有力的廉政調查機構外,行政部門內部改革也相當必要。比如公務員需要有職業倫理守則,公共採購部門需要得到有力的監督,政府預算要透明等等。當所有重要廉政制度得到有效執行,官員才不會鋌而走險、損公肥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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