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顏倫樂)舊樓收購經常涉及公司名義買賣及購買多於一項物業,新招雖然豁免繳稅,但按政府所指,豁免的形式與買家印花稅(BSD)一樣,意味財團收購舊樓時,仍需先支付新稅,然後在6年內完成收購及重建,才可申請退還新舊稅的差額。由於收購成本大增,業界預料將令收購舊樓的數量大幅萎縮。
值得一提的是,酒店房間及車位均屬於非住宅物業,購入上述兩類物業的買家,只要未持有任何住宅物業,購買新住宅時,會當作第一套房處理,沿用舊稅階。以公司名義持有住宅的買家,由於公司不屬於永久居民,即使該名買家為公司的大股東,只要本人並未持有住宅物業,亦屬「未持有物業」,在可豁免的範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