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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丫島撞船事故調查委員會昨日繼續聆訊,港九小輪代表律師突然決定不再代表「海泰號」船長及船員,理由是擔心有利益衝突。港九小輪拒絕回應是否他們著律師這樣做。「海泰號」船長黎細明表示要尋求法律意見,委員會批准他押後作供。
受聘港九小輪 稱有利益衝突
「海泰號」船長黎細明,昨日早上到舊政府總部出席聆訊,原本繼續由他作供,但港九小輪代表律師指,自己受聘港九小輪,如果同時代表黎細明及其他船員,會有利益衝突。他決定不再代表黎細明及3名船員,只代表港九小輪及「海泰號」。
委員會主席倫明高詢問黎細明有沒有錢請律師,黎細明回答有,只是請律師後就沒有餘錢。委員會代表律師石永泰就提醒,法援不適用於調查委員會。黎細明表示,要先尋求法律意見,委員會批准他押後作供。至於另外3名「海泰號」船員都同意不需要律師代表繼續作供。
「海泰號」水手黃帶有作供說,撞船當日早上七時半接更,上手指一切正常,又指當晚「海泰號」的船速與平常差不多,他在駕駛室幫船長瞭望,到達南丫島附近,見到一盞霧燈,覺得刺眼,影響視線,但當時要準備泊岸,他由駕駛落樓梯去下層客艙,不足半分鐘時間,突然感到船隻減速,數秒後一聲巨響,撞船前都聽不到有任何響號。委員會要求「海泰號」船長黎細明今日出庭交代是否有律師代表他。至於是否港九小輪指令律師不要再代表他和其他船員,港九小輪稱不方便回應,但會全力配合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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