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江鑫嫻、王添翼 北京報道)持續長時間、大範圍的霧霾天氣終將促使環保部門加速修訂《大氣污染防治法》。據《經濟參考報》報道,環保部、國務院法制辦、全國人大已就《大氣污染防治法》修訂達成共識。環保部起草的修訂建議稿不僅將企業違規排污的罰款上限由原來的50萬元提升到100萬元,還取消了大氣污染事故罰款上限。
據環保部提出的提高罰款數額建議,將加入「按日計罰」;並借鑒2008年修訂後《水污染防治法》的體例,對大氣污染事故取消罰款上限。建議稿顯示,新建開採高硫分、高灰分煤炭的煤礦,排放含有硫化物和氮氧化物氣體的石油煉製,以及生產煤氣和煤焦化、有色金屬冶煉、鋼鐵冶煉等企業,未配備脫硫脫硝裝置或者採取相應措施的,處以1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的罰款。
目前環保部正在根據有關部門的新要求,對上述建議稿進一步增補和修改,建議該法在下屆全國人大從第二類立法項目上升為第一類立法項目。
汽車排污有望立法
參與《大氣污染防治法》修訂徵求意見工作的中國環境科學學會環境法分會副會長常紀文表示,作為「環境基本法」的《環保法》和針對汽車尾氣的《機動車污染防治條例》的修訂和立法工作也有望提速,「排污許可證」、「大氣污染聯防聯控」等新政有望納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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