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 (記者 杜法祖) 香港專業教育學院男生涉嫌於3個月內,兩度在巴士上盯中2名12歲男童,上下其手,青年被捕後自揭還有另一名受害男童。他昨被控兩項非禮罪,暫毋須答辯。控方指,該青年3年前已因非禮男童而被警司警誡。
控罪指,被告蔡廷燿(18歲)於去年11月30日,在紅磡大環道遊樂場內非禮12歲男童X。另在上月25日於鴻福街開往民裕街的新巴796X上,非禮12歲男童Y。蔡身形略胖,穿橙、灰色風衣,架幼框眼鏡,站在犯人欄內應訊,表現平靜。他的父母和教會人員到法庭支持,擠滿了一半公眾席。
控方透露,蔡在11月30日放學時間和男童X乘坐同一巴士,到達紅磡一個巴士站時,他帶男童到遊樂場撫摸其腿部。上月25日,蔡和男童Y乘巴士往土瓜灣方向,在車上將Y的腳放在自己腿上撫摸。
2010年有前科 被警司警誡
蔡被捕後,在錄影會面中承認曾非禮2名男童,還自揭曾非禮另一男童,但該男童沒有報案求助,故警方需更多時間調查。蔡沒有案底,但在2010年因非禮9歲男童而曾被警司警誡。
辯方透露,蔡與父母同住,乃家中獨子,就讀香港專業教育學院(IVE)的工程科目,他指自己是受誘導才招認曾非禮男童。他希望保釋外出上學,但被裁判官拒絕,以免他騷擾控方證人。案件押後至下月15日轉往九龍城裁判法院再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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