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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棟國(左)表示,會留意事態發展,並承諾保障本港奶粉供應。圖為黎棟國與單日堅參加懲教社教育基金「傷健同心慈善行」。郭兆東 攝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文森)為打擊水貨客搶購香港嬰兒奶粉,政府本月1日實施新例限制奶粉出口數量。4名內地人於新例實施首日攜帶3罐至11罐奶粉,超過2罐上限,並取道羅湖或深圳灣口岸出境,遭海關截獲及拘捕。4人昨日於粉嶺及荃灣法院各承認一項「並非根據及按照出口許可證的規定而企圖輸出禁運物品」罪,當中1人由於所攜奶粉並非購自香港,屬過境性質,故輕判罰款5,000元,充公超額奶粉9罐。其餘3人還柙至3月5日判刑。
還柙候判的3名被告分別為林尤祝(46歲)、陳欽龍(49歲)及鍾海雯(28歲)。3人本月1日經由羅湖管制站過關,遭海關截停搜查,隨行行李遭發現攜有奶粉3罐至6罐,估值840元到1,680元,超出上限且沒有申請出口許可證。其中一名被告鍾海雯求情時指,奶粉購自萬寧,萬寧職員表示每人限購4罐奶粉,並沒有提及新例的2罐限額,遂一如既往帶3罐奶粉過境,供乾兒子使用,並不知道新例經已實施。3名被告還柙至3月5日,於沙田法院判刑,最高刑罰可達罰款50萬元及監禁2年。
非購自香港 9罐被充公
另一名被告謝國堅(47歲)報稱長居委內瑞拉經營超市,為回鄉探親途經香港。他經過深圳灣口岸時,被海關詢問有否攜帶奶粉,坦白回答有11罐。被告求情時表示,奶粉購自委內瑞拉,供家鄉廣東恩平的父母使用,奶粉罐面寫有西班牙文,他亦有收據可證明。
被告指不知道香港奶粉緊張,亦不知道新條例。裁判官質問被告停留香港近一星期,但卻未有留意新聞。鑑於立法原意是規管水貨客,被告奶粉並非購自香港,屬過境性質,情況較特殊,故輕判罰款5,000元,充公超額奶粉9罐。
海關發言人表示,海關已在各邊境管制站加強出口管制,並會繼續與內地海關當局保持緊密聯繫,有需要時展開聯合行動,打擊非法輸出配方奶粉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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