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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法院昨日裁定將陳玉珍(中)還押看守所。中央社
香港文匯報訊 被稱為「史上第一女貪檢」的前台灣「高檢署」檢察官陳玉珍,因涉嫌長期收賄包庇賭博性電玩業者將近7年時間,累計收賄次數達81次之多,不法金額超過2,300萬(新台幣,下同),在去年11月被法院裁定羈押禁見。全案經特偵組偵結後,在昨日依違背職務收賄罪及洗錢等罪嫌提起公訴,要求法院從重判處「最嚴厲之刑」,並剝奪公權。
陳母要求拿出證據
陳玉珍的母親陳鄭銀花昨日淚眼哭訴表示,要特偵組「拿出證據、把錢找出來」。她說,特偵組指控陳玉珍每月收受施永華少則25萬,多則35萬現金,施永華究竟每個月要賺多少錢才夠應付開銷。
她也提到,如果女兒手邊有這麼多現金,為何家裡連玻璃破了都沒修理,她質問「特偵組可曾冤枉、可曾誤判?」她並指,特偵組延押陳玉珍時,早就料到近期會起訴女兒,因為如果不起訴,等於特偵組自砸招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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