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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杜法祖)龔如心830億元的遺產爭奪戰,早前高院裁定華懋慈善基金只屬遺產「信託人」,而非「受益人」,意味基金將失去遺產的絕對控制權。據悉,慈善基金已於上周五正式向高院上訴庭上訴。上訴書中共列出10多項理據,理據之一是遺囑並沒訂明遺產只用作行善,當中一些「非慈善」用途,如照顧黃德輝的家人,及幫助華懋集團員工等,反映基金並非單純的慈善信託人。
陳振聰前年在爭產案中終極敗訴後,終審法院裁定根據龔如心2002年的遺囑,所有遺產將交予華懋慈善基金。其後律政司以基金守護者身份入稟,要求法庭判斷基金是遺產唯一「受益人」還是「信託人」。高院上月裁定,華懋慈善基金只屬「信託人」。即基金須根據遺囑指引達到慈善目的,並要受監管機構和法庭的雙重監管,不能隨意動用有關遺產。
華懋慈善基金至上周五終向上訴庭提出上訴,尋求推翻法庭早前決定。代表慈善基金的律師表示,法庭詮釋遺囑時應該一併考慮部分遺產用作非慈善用途,華懋基金不應只是信託人。
而按上訴程序,目前正等候律政司回覆,然後由上訴庭排期何時進行聆訊。律政司發言人表示,由於案件的有關司法程序尚未完結,不便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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