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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譚惠珠認為,香港落實基本法時存在不足,百分之八十的時間在推廣「兩制」,不是推廣「一國」。 中通社
香港文匯報訊 (記者 鄭治祖)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國務院副總理張德江在參加了香港區全國人大代表團審議會議時,強調了中央對港澳的方針政策是一脈相承的;中央講「一國兩制」,從來都是既講「一國」,也講「兩制」。港區全國人大代表、香港《基本法》委員會委員譚惠珠在接受中通社訪問時指出,香港在落實《基本法》過程中的不足之處,就是在推廣《基本法》時,「80%的時間是推廣『兩制』,不是推廣『一國』」,令民眾對《基本法》中有關「一國」的內容認識、感受不深,建議特區政府應研究、推廣有關的案例,及多邀請內地法律學者來港教授《基本法》等,令香港進一步貫徹落實《基本法》。
80%時間是推廣「兩制」
正在北京出席十二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的譚惠珠在接受中通社訪問時坦言,以往《基本法》在香港的推廣重「兩制」、輕「一國」:「《基本法》在香港的推廣,百分之八十的時間是推廣『兩制』,不是推廣『一國』。」這不足之處,令香港民眾對《基本法》中有關「一國」的內容認識、感受不深。「《基本法》中有關中央與特區關係,及中央管理事務的條文,最關鍵是先有『一國』才有『兩制』。」
她續說,特區政府對《基本法》採取「軟性推廣」,缺少研究調查,高層次、理論性、與中國《憲法》一致互動的工作做得少,造成學者和專業人士覺得與他們關係不大,香港一些法律界人士也不花時間了解《基本法》和國家《憲法》,「學《基本法》賺不了錢,法律界很少人願意研究」,在評論《基本法》時,就會將普通法和大陸法的不同原則作為「衝突點」來評論,「造成了一定程度上消極的氛圍,也導致很多誤會產生」。
法院提請釋法源歐盟
譚惠珠舉近期因外傭居港權案引發的人大常委會釋法的討論為例,指出特區終審法院當年有關港人內地子女居港問題的「吳嘉玲案」的判決,留下了灰色地帶,要「根治」外傭和雙非嬰,即父母均非港人但在港出生的居港權問題,根據《基本法》第一五八條,由法院提請人大釋法是唯一的解決途徑。
不過,有部分法律界人士聲稱,釋法會衝擊香港的法治制度,影響香港的司法獨立。譚惠珠坦言,香港法律界很少人知道《基本法》第一五八條的來龍去脈:這是按歐盟解釋所有成員國要遵守的共同法律的共同辦法來處理的,「沒有人批評歐盟任何一個成員國把自己的審判獨立和最終裁判權犧牲了」。
一個主體兩種法系辦法行得通
她並強調,香港和澳門特區《基本法》的解釋權屬於全國人大常委會,這是採用了歐盟等國際組織、先進國家處理一個主體、兩種法系的辦法,是「行得通的」。
被問及香港應如何進一步貫徹落實《基本法》時,譚惠珠提出3項建議:一、特區政府可努力就「一國」、國家架構和《基本法》有關中央和特區關係、中央管理事務的法律基礎和理論,用不同案例,廣泛而公開地研究、討論、推廣;二、大學應多請內地法律學者到香港教授《基本法》,「香港學者多以普通法和港人角度來教《基本法》,缺少登堂入室的深度」;三、港區全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應接受各團體、界別尤其是教育機構的邀請,講解國情和《基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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