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帕巴拉是藏傳佛教格魯派活佛傳承系統之一,是西藏昌都地區藏傳佛教最大活佛,1950年以前為昌都地區的實際統治者。
1942年2歲時被當時中央政府認定為強巴林寺第十一世帕巴拉.呼圖克圖。
1950年至1959年間,他先後擔任昌都解放委員會第一副主任,到色拉寺學經,任西藏自治區籌備委員會常委。
1959年至1993年,他在擔任全國政協副主席的同時,先後擔任過西藏自治區籌備委員會副主任,西藏自治區人民委員會副主席、自治區政協副主席,西藏自治區政府副主席、自治區人大常委會副主任、自治區政協副主席,中國佛教協會副會長、西藏分會名譽會長,西藏自治區政協主席等職務。1993年起的10年,擔任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中國佛教協會名譽會長。2003年起,再次擔任全國政協副主席,並任第三屆中國宗教界和平委員會主席、中國西藏文化保護與發展協會會長。
多年來,帕巴拉.格列朗傑努力團結宗教界愛國人士。他認為,讓農牧民富起來是最關鍵的,要進一步落實中國共產黨的民族宗教政策;各個方面一起把工作「促」起來,盡一切力量把工作做好。 ■中新社、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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