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 保安局表示,2007年截至今年2月底,消防處及屋宇署已巡查了6,000多幢1987年前建成的綜合樓宇,並向3,000幢未符合要求的樓宇,共發出11萬多張消防安全指示,要求提升消防設施,但只有2萬多張有在限期內作出改善,其餘近八成未改善,當局向不遵守指示的業主提出38宗檢控,涉及11幢樓宇。
11幢樓違例 38宗檢控
在昨日的立法會會議上,有議員擔心,一些無業主立案法團及業權分散的樓宇,業主統籌工程有困難而被檢控,署理保安局局長李家超表示,遇到不遵守指示的業主,當局在檢控前,會先了解他們的困難及提供協助,如果他們有積極行動回應,當局會彈性處理,「我們會針對每個個案的情況,不會是一不遵守,就起訴他們。事實上,我們會就多方面體諒及給予機會讓業主去執行」。他又表示,8萬多宗未遵照辦理的個案,有七成獲准延期,最長的延期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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