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 前日,用毒鏢隨意射殺路人的浙江衢州男子陳某因故意殺人罪,被衢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處死刑。
據《浙江早報》報道,43歲的陳某是龍游人,去年6月5日晚,陳某和朋友一起吃飯、唱歌,晚上10點多準備回家,經過龍游大酒店門口時被兩三個少年輕打了一頓,心裡很惱火,想到自己和老婆離了婚、小孩小、父母年紀又大,自己生意虧本……一連串不順的事情,讓陳某覺得自己的人生糟透了,他之後用弩和毒狗用的毒鏢打中四人。
衢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陳某為洩憤而使用弩和毒鏢隨意射擊他人,致一人死亡、一人重傷,其行為已構成故意殺人罪,一審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法院同時判處陳某賠償死者家屬經濟損失1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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