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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5月19日,杭州市西湖區留下鎮留泗路東穆塢村一水溝發現一具女屍,下半身赤裸。曾捎帶這名女子至杭州的安徽歙縣送貨員張高平和侄兒張輝,被認為有作案嫌疑,同年5月23日兩人被抓。起訴書稱,張高平、張輝合謀導致被害人窒息死亡。
■在2006年央視法制頻道《浙江神探》系列節目中,辦案人員稱,張輝、張高平落網後口供一再反覆,案發過程兩人描述也不一致。而且受害人屍體上也找不到痕跡。另外,警方還在死者指甲中發現了與涉案兩人無關的第三名男性的DNA。該節目還詳細敘述了警方如何在找不到人證物證的情況下,通過對「處於驚魂未定的狀態下」的張氏叔侄「突審」獲得供述。警方還通過當天水文資料、請人大代表見證犯罪嫌疑人指認現場等方式,最終獲得「證據」。
■據張輝的辯護律師朱明勇透露,張輝等人在被警方刑拘後,數天後才被送進看守所,期間警方涉嫌刑訊逼供。
■在新疆服刑將近10年的張輝、張高平兩人,自入獄之後一直申訴,認為自己無罪。2005年張高平在一次觀看電視節目中,發現另一起案件與自己案子中兇手作案手法非常相似,他直覺認為這兩起案件是同一人所為,並向上反映了這一情況。不過,申訴被重視已是2011年年底。
■不久後,公安部在比對了勾海峰和張氏叔侄案中發現的第三人DNA後,確定是同一人。而在此前張氏叔侄案的一二審中,杭州中院認為,「因手指為相對開放部位,不排除被害人因身前與他人接觸而在手指甲內留下DNA的可能性」,浙江省高院認為,「本案中的DNA鑒定結論與本案犯罪事實並無關聯」。
■2012年2月,浙江省高院對張氏叔侄案立案複查。
■2013年2月,浙江省高院決定對該案進行再審。
■3月20日,在浙江省杭州市喬司監獄,該案進行了非公開開庭審理(因涉及他人隱私)。
■3月26日上午,浙江省高院宣判張輝、張高平無罪。兩人被當庭釋放。
資料來源:財新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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