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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素如委任律師薛銘鴻(左)認為法律程序有重大瑕疵,1日提起抗告。中央社
香港文匯報訊 據中央社報道,馬英九愛將、台北市議員賴素如被控涉雙子星案上月30日遭收押禁見後,律師提起抗告。法院認為賴提出的條件與羈押事由及必要性無關,昨天駁回其抗告。
根據高院的裁定,賴素如同意將全部通訊方式(包括電話及電郵)交由檢察官監控、向台北市議會請假、就檢察官所提出的不得聯絡名單不以任何方式聯絡。高院認為賴素如提的方式與有無羈押事由及必要性無關,駁回她的抗告。
高院指出,賴素如於偵查中表示,收受新台幣100萬元後,將款項交給1名彭姓助理並存入彭的帳戶。而彭姓助理尚未到案,相關資金流向及物證有遭湮滅可能,賴素如與彭姓助理及同案被告等人有相互勾串之虞。
8名大狀組「辯護團」
據台灣《中國時報》報道,包括賴素如的辯護人在內,共有8名律師組成史上最大「律師團」,前日前往台北地方法院,他們痛批法官竟只憑「臆測」押人,採行「有罪推定」「羈押先行」,有重大瑕疵。
依「訴訟法」規定,被告的委任律師不得超過3人,但本身為律師的賴素如,在律師界有豐沛人脈,讓超過法定限額的律師們爭著為她辯護。
賴素如的委任律師薛銘鴻表示,檢察官聲押庭提交「一刀斃命」的「密件」資料,並以偵查不公開為由,不讓賴素如及其辯護人知悉「密件」名稱、性質,令他們沒有答辯的機會與可能,檢方此舉違反正當法律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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